
经营范围:
自营和代理进出口业务;承办中外合资经营、合作生产业务; 开展“三来一补”业务;经营转口贸易和对销贸易。
经营产品:
机电产品;轻工产品;纺织原料、服装、床上用品;机械设备;电子产品;化工原料及产品,及其他非国家专属经营产品的进出口业务。
服务内容:
- 自主经营进出口贸易;代理进口、出口贸易。
包括:进口付汇;出口收汇;产地证明、普惠制原产地证;出口报关、商检、保检及相关服务等。
- 进口代开信用证及出口代收信用证,接受TT、D/P等其他结算方式。
- 代理、代办进料加工及来料加工手册及其他保税业务。
- 代理、代办各类进出口相关批文、配额、许可证。
- 办理自动进口许可证、重工证。
- 代办“3C”认证及免“3C”认证手续。
- 代办国货复进口、技术外认证等相关手续。
- 接受国内外客户委托,代委托方寻找国外卖家和国内卖家。
服务形式:
委托代理进口
- 国内委托方在与国外客户确定:货物名称、订货数量、规格型号、付款方式、交货
时间、质量保证及索赔等条款后,由上海星浦以自己的名义与外商签订外贸合同。
- 星浦与委托方签订委托进口代理协议。
- 星浦根据外贸合同内容办理进口手续和向国外支付货款,向委托方收取进口代理费。
- 对某些商品需办理进口许可证或其他证的,上海星浦可以代办。
- 星浦利用自身资源,为委托方代办进口报关、商检、运输等服务。
委托代理出口
- 委托出口方确认国外客户对出口商品的需求及相关条款后,与星浦签订委托出口代理协议。
- 由星浦向外方提供收款的银行帐号,并承担接收货款的义务。委托方在保证按时交货和质量的情况下,由星浦向委托方支付相应货款。
- 星浦根据出口货物的名称、数量、规格、金额、是否需产地证和商检、国外客户名称等资料,并根据上述资料誊制单证等。
- 星浦接受委托方的要求提供如下服务:市内运输、出口报关、商检电子转单、等服务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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